冶金吊具廠家江蘇友凡索具有(you)限公司談起重索具報廢標準,主要
包括以下四個方面:
使用年限。起(qi)重(zhong)索具(ju)使用年限應按照標(biao)準(zhun)進行規定,不同種
類和類別的(de)起重索具使用年限也不盡相(xiang)同(tong)。如GB/T 20991-2007
《起重機用金屬軟(ruan)索具規范》規定,一般使用期限為5年,特殊
使用期(qi)限須經有關(guan)部門批(pi)準。
外(wai)觀(guan)(guan)質量。起重索(suo)具外(wai)觀(guan)(guan)應完(wan)好無損(sun),嚴(yan)禁有磨損(sun)、變形、腐蝕、
裂紋及拉伸(shen)等(deng)現象。如GB/T 20991-2007所示(shi),起重索(suo)具(ju)不應有
鋼絲繩斷股、纏繞(rao)(rao)變(bian)形、解繞(rao)(rao)現象等外觀缺陷。
結(jie)構(gou)損壞(huai)。起重(zhong)索具(ju)的結(jie)構(gou)損壞(huai)是導致其報廢的主要(yao)因素之一。
如出現鋼絲繩斷股、電解腐蝕、鉤子變形(xing)等現象,都(dou)應被列為報
廢標準之一。
性(xing)能指標。除了外(wai)觀質量和(he)結構損壞,起(qi)重索(suo)具的性(xing)能指標也是
報廢(fei)標準(zhun)之一。根據GB/T 20991-2007所規定(ding),起重索具的破斷
力(li)、預(yu)應力(li)應符合要求,也不(bu)能有(you)過度(du)磨(mo)損(sun)或應力(li)松動的(de)現象。